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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是主题教育活动的实践之道
作者:汪明卓  发布时间:2011-05-23 11:12:16 打印 字号: | |
  学红史、读红书、唱红歌、看红片、走红路……自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“发扬传统、坚定信念、执法为民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,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,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,深入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,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呈现出开局良好的态势。(4月29日《人民法院报》)

  在中华民族的源远流长的文化与深厚的人文底蕴的背后,是优秀传统的不断累计。这些优秀传统年复一年、日复一日的砥砺着中华儿女的意志,鼓舞着炎黄子孙的精神,是国人们宝贵的精神财富。此次,在全国政法系统内广泛开展的“发扬传统、坚定信念、执法为民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恰恰是通过在广大政法干警中传扬中华优秀传统,进一步坚定政法干警的思想信念,促使广大干警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、更加优质的服务举措为民服务。在活动中,唯有将优秀传统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在心中树立坚定的服务信念,并转化为为民服务的积极行动,才能真正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刻内涵。

 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与动力。政法干警是政法工作的主力军,是保障国家经济平稳发展、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力量。可以说,政法干警的服务理念在很大程度决定了司法服务的方向。无论何时,政法干警都理应成为中华优秀传统的继承者和发扬者,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,不断汲取优秀传统的思想养料,让优秀传统入脑入心,将优秀传统转化为司法服务的精神与动力,进一步发扬优秀传统的引领导向作用,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,勇于纠正自身与司法服务不合以及人民期望不符的错误理念,切实坚定为民服务的思想信念,将自身引导到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道路上去,用坚定不移的信念、扎实有效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,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。

  行动是理念的外延与展现。政法工作是当前人民群众广为关切的重点工作之一,也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工作之一。优秀传统对政法工作的良好引导作用,要通过每一项真心为民的服务举措来发挥。同理,政法工作的效果,最终需要通过一项项具体的服务举措来检验。广大政法干警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时,必须以发扬优秀传统为出发点,必须以为群众化解纷争、排忧解难为着力点,也必须以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为落脚点,带着为人民服务的真情实意,排除一切畏难情绪,将各项工作开展到位,将服务举措落实到位。与此同时,认真查摆司法服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,积极采用人民群众乐于接受、政法部门便于开展的服务措施,用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群众的信任。

  可以说,始终不渝地发扬优秀传统、坚定不移地树立服务信念、公平公正地落实为民执法,是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所在,也是政法部门的职能所在。唯有如此,政法部门才能不断推进司法服务工作,最终实现司法的和谐、社会的和谐、百姓的幸福这一根本目标。
责任编辑:老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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