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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
作者:陈强  发布时间:2011-05-09 09:27:53 打印 字号: | |
  4月29日,山西、河北两地法院公开宣判了4件“问题奶粉”案件,依法严厉惩处了涉案的14名犯罪分子,其中,2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,4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。(4月30日《人民法院报》)

  瘦肉精、染色馒头、假薯粉、问题奶粉……近来食品安全事件频频曝光,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。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。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们的生死存亡、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。

  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,最重要的是使食品安全法制化,即构建一个合理的、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。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与国际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:食品安全体系中“角色不清”、食品安全管理中“权限不清”、不同安全等级的食品“定义不清”、食品卫生管理取代了食品安全管理、食品安全法律的系统性、威慑力不够等。

  第一、要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、不够严密的缺陷,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。按国际标准规程,全面系统地实施先进的管理技术,努力提高科技含量,加速食品生产标准化进程,尽快制定我国食品生产的质量标准,使我国食品的生产、流通纳入规范化、法制化的轨道。

  第二、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治力度,依法加强权力监督,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。对违法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,严重扰乱市场,危及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犯罪行为,务必依法严惩,公开审判,营造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社会氛围。

  第三、完善相应法律法规,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。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,提高企业入市门槛以确保食品安全。要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,即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,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,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。

 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。只要各级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,尽快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,就一定能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,保证社会的稳定!
责任编辑:老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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