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6日,芦淞法院对用“掉包”的手法流窜盗窃手机的王直磊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,自作聪明触法网,受到了法律的惩处。
被告人王直磊现年19岁,系湖南省湘乡市人。今年6月以来,先后窜至长沙市河西玉兰路飞鸿电讯诺基亚柜台、长沙市韶山路湖南鸿飞电讯东塘形象店、株洲市芦淞区家润多中域电讯,以购买手机为名,趁营业员不注意,用事先购买的山寨手机偷换该店同一型号的商品手机,共盗窃作案三次,盗窃手机价值8060元,其中二次被当场识破盗窃未遂,手机价值5680元。根据其认罪态度、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,对其作出了前述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