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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“创五好,争一流”竞赛实施方案
  发布时间:2008-06-25 19:12:08 打印 字号: | |
 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

         开展“创五好,争一流”竞赛实施方案

  为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,做到严格、公正、文明执法”的要求,努力建设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,根据市、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,从2008年起开展为期三年以“创五好,争一流”为主题的竞赛活动(班子团结好、队伍素质好、执法效果好、工作环境好、群众评价好、业绩一流,以下简称竞赛活动),结合本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方案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中央、省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政治建警、以德育警和依法治警,把竞赛活动当作贯穿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一根主线来抓,全面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,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,为“两型”建设和“推进跨越发展,构建和谐芦淞”作出新贡献。

  二、组织领导

  本院成立“创五好,争一流”竞赛活动领导小组,由院长颜会明任组长,其他院领导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党组成员、政工科李程兼任办公室主任,院政工科负责日常工作。

  三、目标任务

  1、目标: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;领导班子的凝聚力、向心力、战斗力进一步增强;全体干警的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,管理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;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队伍形象进一步好转;各项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,人民群众对竞赛活动比较满意。

  2、任务:○1落实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的要求,创新思维和工作方式,解决好如何为“两型社会”建设和“推进跨越发展,构建和谐芦淞”提供法律保障的问题;○2落实紧扣“第一要务”和“环境建设年”的要求,坚持用绩效标准检验审判工作,解决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问题;○3落实“稳定压倒一切”的要求,深入推进严打整治、“三联调动”等综合治理工作,解决好如何更充分地发挥审判职能的问题;○4落实“司法为民”的要求,真正做到“权为民所用,情为民所系,利为民所谋”,解决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;○5落实“队伍建设是根本”的要求,构建司法信用,解决好如何树立新形象的问题。

  四、主要内容

  1、班子团结好。主要领导能严于律已,以身作则,勤政廉政,表率作用发挥好。领导班子成员作风过硬,能同心同德、诚心协作、互相支持、共同奋斗,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  2、队伍素质好。队伍整体素质高,能严格遵守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,能忠于职守,勤奋工作,刻苦钻研,尽职尽责,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。

  3、审判效果好。审判严格、规范、公正、文明,能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,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,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,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,实现案结事了、定分止争、社会和谐,无因处理不当而引发到市赴省进京正常上访的案件,实现审判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。

  4、工作环境好。机关制度健全,运转有序。法官风纪严整,内务管理规范,环境整洁卫生。办事公开、服务承诺、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落实,社会反响好。

  5、群众评价好。全体干警工作规范文明,接待群众热情大方,服务优质高效,在社会上和服务对象中有较高的群众满意度。

  6、业绩一流。工作实绩突出,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全区或本系统一流水平,连续三年无冤假错案和当年无违法违纪问题,无市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案件。

  竞赛活动中发生下列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者,取消其评选先进资格:(1)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,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(2)出现冤、假、错案的;(3)枪支弹药丢失、被盗的;(4)为黑恶势力或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的;(5)工作失职或参与非警务活动引发涉稳事件的;(6)损害客商和企业合法权益,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被查处的。

  五、方法步骤

  竞赛活动分步推进,实行年初动员,年中督查,年终总结,一年一评一表彰。

  1、动员。时间为每年1-3月。2008年作为竞赛活动的启动年,1-3月为动员阶段。要采取集中学习全面发动、座谈讨论等形式,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,深入学习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,紧密结合队伍的实际,重点学习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、目标任务、责任要求等,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保障严格执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。

  2、竞赛。时间为每年的元月至12月。院领导及全体干警要迅速投身到竞赛活动中去。要建立健全制度,特别是审判质量责任制、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等,并严格执行,使竞赛活动有据可依、有章可循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。

  3、督查。每年院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与随机、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,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。

  4、评比表彰。每年年终进行评比,以精神奖励为主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  六、工作要求

  1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各位领导和各部门要把竞赛活动作为全院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切实抓紧好,抓出实效。政工、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具体工作,其它部门要协调一致,形成合力。

  2、精心指导,严格考核。要加强调查研究,及时发现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,纠正存在的问题。要将“创五好,争一流”竞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思想内容量化考核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加快队伍建设步伐。

  3、大力宣传,营造声势。注重“三个结合”:即内部宣传与外部宣传相结合,正面宣传与个案剖析相结合,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。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,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强大声势,形成良好的竞赛氛围,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关心、理解、支持和监督。要培养、推介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好典型,充分展示新形势下法院干警的时代风貌和良好形象,不断促进审判工作跃上新的台阶。
来源: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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